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期间常见问题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放款以后,如何领取公积金借款合同、房产证等资料?

  答:公积金贷款放款后,原贷款受理网点将通知借款人领取有关资料。如未收到通知的,可联系原贷款受理网点,联系方式可通过中心网站或微信公众号查看。

  二、如何查询公积金贷款未来的还款计划和当前适用的贷款利率?

  答:可通过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渠道(以下统称线上渠道)查询或携带有效证件前往原贷款受理网点查询。线上查询路径:

  1.网站:中心网站→公积金查询→个人业务→个人网上业务→信息查询→个人信息查询→贷款信息→查看明细→贷款还款计划表。

  2.微信公众号:登录“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信息查询业务→贷款信息查询→查看详情→下载打印个贷还款计划表。

  注:存量贷款(主要为2011年前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和贴息贷款暂无法通过线上渠道查询。

  三、如何查询公积金贷款已经发生的还款记录?

  答:可通过线上渠道查询或携带有效证件前往原贷款受理网点查询。线上办理路径:

  1.网站:中心网站→公积金查询→个人业务→个人网上业务→信息查询→个人信息查询→贷款信息→查看明细→贷款还款明细。

  2.微信公众号:登录“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信息查询业务→贷款信息查询→还款明细→贷款还款明细→导出明细。

  注:存量贷款(主要为2011年前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和贴息贷款暂无法通过线上渠道查询。

  四、如何查询开具公积金贷款记录证明?

  答:可通过线上渠道或携带有效证件前往中心任一直属网点办理。线上办理路径:

  1.网站:中心网站→公积金查询→个人业务→个人网上业务→信息查询→个人信息查询→贷款信息→点击打印。

  2.微信公众号:登录“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信息查询业务→贷款信息查询→点击下载贷款记录查询表。

  五、用公积金账户直接偿还公积金贷款时,会划扣哪些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还款?

  答:使用公积金账户偿还公积金贷款的,将按照借款人顺序依次从各借款人的公积金账户划扣公积金贷款当月应还款额。若仅划扣前序账户已足够偿还当期应还款额,则当期不再划扣后序账户资金。如放款以后贷款房屋添加了提取人的,在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时,还将划扣提取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还款。

  六、还在公积金贷款还款期间的房屋,加装电梯时如需抵押权人出具同意加装证明的,如何办理?

  答:如房屋抵押权人含有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广州市住房置业担保中心或广州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的,借款人可拨打电话85503869或通过广州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申请出具;如房屋抵押权人为银行,向银行申请出具;如抵押权人包含上述多个权利人,应分别通过对应渠道申请出具。银行网点联系方式可参考中心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的贷款网点信息。

  七、公积金贷款发生逾期了,如何逾期还款?

  答:1.使用公积金账户偿还公积金贷款的,出现逾期的,补足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以后,无需申请还逾期,中心将自动补扣。

  2.使用银行账户偿还贷款的,按以下步骤操作:

  (1)确保账户足额;

  (2)与受理网点联系,由受理网点经办人员在贷款业务管理系统中申请还逾期操作;或主借款人登录中心微信公众号→查询办理→贷款业务→偿还逾期贷款申请→确认提交→偿还逾期;或登录网站申请:主借款人登录“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公积金查询→个人业务→贷款业务→偿还逾期贷款申请→确认提交→偿还逾期。

  (3)在固定还款日及前后1日以外的时间提出申请(3天限制期)。

  (4)可申请偿还1期或全部逾期贷款。

  注:存量贷款(主要为2011年前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和贴息贷款发生逾期时由银行处理,具体可咨询原贷款银行。

  八、用公积金账户偿还公积金贷款的,若账户余额不足,该如何补足资金用于还款?

  答:借款人应及时关注用于还贷的各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缴存和还贷情况以确保有效扣款。如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的,建议提前一个工作日通过办理补缴业务补足资金。

  九、出现约定还款日没扣款该怎么办?

  答:请借款人先核查自身还款账户余额在约定还款日全天(00:00-24:00)是否余额充足。如在约定还款日全天余额充足但未扣款的,请继续保持账户余额充足,等待中心后续划扣即可,因中心原因造成的延迟划扣,将不作为借款人的逾期记录上传征信系统。

  十、约定还款日账户余额充足的情况下收到逾期提醒短信,如何办理征信异议处理?

  答:如借款人对公积金贷款的逾期记录有异议的,可通过以下任一途径提出申诉:

  1.将身份证、异议处理(逾期处理)申请书(可通过中心网站下载)、佐证材料(例如还款账户明细等)电子版发送至linyp@gz.gov.cn,中心在三个工作日内电邮回复结果。

  注意事项:发送邮件时,邮件标题需以“借款人姓名+征信异议”命名。

  2.将身份证、异议处理(逾期处理)申请书(可通过中心网站下载)、佐证材料(例如还款账户明细等)提交给任一中心直属网点或原贷款受理网点。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告知借款人。

  十一、申请了部分提前还款或缩期,后悔了怎么办?能否撤销?

  答:借款人可以通过以下任一方式进行撤销部分提前还款或缩期:

  1.网点申请:借款人到原贷款受理网点申请→中心审批→撤销成功。

  2.网站申请:主借款人登录“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公积金查询→个人业务→登录“个人网上业务”→贷款业务→撤销贷后变更→提交成功→成功撤销。

  3.手机端申请:主借款人登录“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贷款业务→撤销贷后变更→提交成功→成功撤销。

  注意:1.必须在约定还款日前申请,且约定还款日前两个工作日不可办理撤销业务。例如:约定扣款日为5号(假设为工作日的周五),则最晚要在2号(周二)提出申请。2.如果是存量贷款,请咨询贷款银行办理。

  十二、如何申请变更联系方式?

  答:借款人可以通过以下任一方式进行变更:

  1.网点申请:借款人前往原贷款受理网点,提出变更申请,由网点经办人完成修改。

  2.微信公众号申请:借款人登录“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我的信息→设置中进行修改。

  3.网站申请:借款人登录“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公积金查询→个人业务→登录“个人网上业务”→个人设置中进行修改。

  十三、公积金贷款已经还清,还清的证明到哪里开具?

  答:可通过中心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出具或前往中心任一直属网点或原贷款受理网点申请出具。

  1.微信公众号操作路径:①本市缴存借款人登录“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贷款业务→贷款结清证明→选择对应贷款信息→点击打印结清证明即可。②异地缴存借款人(即在本市无公积金账户的)→个人免登录业务→出具贷款结清证明→录入贷款申请编号、姓名、证件号码→查询→即可打印证明。

  2.网站操作路径:①本市缴存借款人→中心网站(http://gjj.gz.gov.cn/)→公积金查询→个人业务→个人网上业务→贷款结清证明→选择对应贷款信息→点击打印。②异地缴存借款人(即在本市无公积金账户的)→中心网站→公积金查询→个人业务→贷款结清证明→录入贷款申请编号、姓名、证件号码→查询→即可打印证明。

  注:1.需开具异地公积金中心贷款结清证明的,可参见有关“跨省通办”业务的咨询回复口径。

  2.存量贷款(主要为2011年前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和贴息贷款暂无法通过线上渠道办理。

  十四、公积金贷款还清后如何获取同意涂销证明?

  答:借款人可向房产抵押权利人申请出具涂销资料。如房产抵押权利人为“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广州市住房置业担保中心”或“广州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的,借款人可拨打电话85503869或通过广州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办理;如房屋抵押权人为银行,向银行申请出具;如抵押权人包含上述多个权利人,应分别通过对应渠道申请出具。银行网点联系方式可参考中心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的贷款网点信息。

  十五、还清贷款后多久能出具结清和涂销资料?

  答:公积金贷款受理网点应当在结清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借款人出具结清证明和涂销材料。贴息贷款按银行规定办理。

  十六、通过公积金中心线上渠道无法查询贷款信息或办理提前还款等贷后业务,为什么?

  答:受计息方式等影响,存量贷款(主要为2011年前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和贴息贷款暂无法通过公积金中心线上渠道查询还款明细、还款计划及办理贷后业务,如需查询或办理,需联系原贷款受理网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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